來源:綿陽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網
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綿陽市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涌泉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會,各園區管委會,科學城辦事處,市級各部門:
《綿陽市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涌泉計劃”實施方案(試行)》已經市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審定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綿陽市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涌泉計劃”實施方案
(試行)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科技城創新驅動發展的生力軍,是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陣地,是高端成長型產業培育的后備隊。綿陽市實施“涌泉計劃”旨在通過政策引導和環境創造,讓一切創造的源泉充分涌流,讓一切創新的熱情充分煥發,推動形成科技型中小企業鋪天蓋地、創新型大企業頂天立地的良好發展態勢,為綿陽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城創新型、開放式、突破性發展創造不竭的動力和源泉。
一、實施目的
市委、市政府自2013年作出加快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戰略部署以來,提出了“十有”政策。經過近兩年的實踐,各級各部門廣泛參與、積極努力,通過政策聚焦、工作聚力、服務聚心、筑巢聚才、宣傳聚勢,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已初步形成“雨后春筍、與日俱增”的生動發展局面。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從全市的高度整合市縣的政策資源、要素資源,針對企業從初創到壯大不同階段采取針對性的系統思考和制度設計。大力實施“涌泉計劃”,目的在于根據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特點,制訂相應扶持措施,構建涵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創新生態鏈,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增長、迅猛發展,從而積極發揮政府示范引領作用,帶動社會資本加快進入科技型企業發展行列,同時根據中央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系列政策,對市縣已有政策不適應、不規范部分進行修訂完善,努力營造更優質的創新創業環境,著力造就一批具有開拓精神和競爭能力的科技型企業家,培育一批“4+3”高端成長型產業,為綿陽科學發展、加快發展創造堅實的物質基礎。
二、總體思路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科技城建設部際協調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市委六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按照“筑巢引鳳、創新友好,著力構建全過程合理化、梯度式的創新支撐體系”的總要求,進一步優化創新機制,集合創新要素,改善創新環境,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呈現“百舸爭流、千帆競渡、萬馬奔騰”的快速和可持續發展態勢,為形成“初創企業—成長型企業—規上成熟企業”的良性發展梯隊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基本原則
1、需求牽引原則。堅持從綿陽實際出發,突出問題導向,急企業所急、幫企業所需,根據創新資源聚集的客觀規律和企業發展的客觀需求,制訂和完善相應政策措施。
2、分類指導原則。堅持分層分類、因企施策,對處于萌芽、成立、初創、壯大、成熟不同成長發展階段的企業實行分類指導、分類幫扶,重點傾斜、優先支持具有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的成長型企業。
3、綜合施策原則。堅持系統謀劃、政府引導,綜合運用財政稅收、信貸金融、人才智力、要素保障等各項政策和手段,促進各類創新要素最大限度涌流,有力助推企業創立成長、入規升級。
三、具體內容
根據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的特點,“涌泉計劃”分別實施“金苗工程、拔萃工程、卓越工程”三類扶持政策。其中:企業從創意萌芽到注冊初創階段(年銷售收入50萬元以下)的支持措施由“金苗工程”來涵蓋,企業從蓄勢培育到加快成長階段(50萬元-2000萬元)的由“拔萃工程”來支持,企業從壯大入規到穩定成熟階段(2000萬元以上的)的列入“卓越工程”來助力。
(一)金苗工程
1、入選條件
新注冊或新認定和年銷售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支持政策(13條)
(1)資金支持
①新注冊企業享受免費全程代辦服務,注冊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注冊所在地財政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全額補助。
②新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注冊地縣市區(園區)一次性5000 -10000元/戶的補助。
③市級以上(含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落地注冊并認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除享受第②項政策補助外,再給予一次性1 -3萬元/戶的補助。
④特別優秀的創新創業團隊經“一事一議”,參照享受“涌泉奮進團隊”資助。
⑤根據企業繳納稅收、吸納就業等情況,兩年內對符合支持條件的企業予以資金支持,支持額度不超過企業上繳稅收地方留存部分總額。
(2)信貸支持
⑥納入科技金融扶持項目庫,可享受貸款風險池風險補償支持政策,產生的貸款壞賬可享受風險池總額不超過10萬元風險補償。
(3)載體支持
⑦入駐孵化器兩年內辦公場所租金全免,第三年享受50%減免(后補助)。
⑧入住孵化器兩年內免費享受孵化器提供的情報信息、專業咨詢、財務會計、法律援助等服務支持,第三年享受50%減免(后補助)。
⑨兩年內免費享受大型科研儀器使用服務,第三年享受50%減免(后補助)。
(4)其他支持
⑩大學生創業項目,享受實際應支付貸款利息50%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0元。
⑪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列入中國青年創業國際計劃(YBC),享受3 -10萬元無利息、無抵押、免擔保的創業扶持資金,以及免費的創新創業培訓和“一對一”創業導師三年陪伴式幫扶。
⑫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當年招收高校畢業生比例達到招聘總人數30%的,可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
⑬企業產品納入政府優先推廣使用名錄。優先進入各部門預算編制中的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的18%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的預留份額范圍。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可給予6%—10%的價格扣除。鼓勵小型微型企業與大中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小型微型企業占聯合體份額30%以上的,可給予2%—3%的價格扣除。
(二)拔萃工程
1、入選條件
年銷售收入在50 -2000萬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根據企業不同發展階段所需支持措施不同,分為三期:
拔萃一期:收入在50 -200萬元之間;
拔萃二期:收入在200 -500萬元之間;
拔萃三期:收入在500 -2000萬元之間。
2、支持政策(9條)
(1)資金支持
14根據企業繳納稅收、吸納就業等情況,兩年內對符合支持條件的企業予以資金支持,支持額度分別為:
拔萃一期:不超過企業上繳稅收地方留存總額;
拔萃二期:不超過企業上繳稅收地方留存總額;
拔萃三期:不超過企業上繳稅收地方留存總額的50%。
(2)信貸支持
15享受一次性貸款貼息支持,貸款額貼息最高為:
拔萃一期:50萬元/戶的貸款額貼息;
拔萃二期:100萬元/戶的貸款額貼息;
拔萃三期:200萬元/戶的貸款額貼息。
16納入科技金融扶持項目庫,可享受貸款風險池風險補償支持,風險補償額度分別為:
拔萃一期:不超過30萬元;
拔萃二期:不超過50萬元;
拔萃三期:不超過100萬元。
(3)人才支持
17企業主要負責人優先入選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資助計劃。
18在拔萃工程三個分期中各遴選10個“涌泉奮進團隊”,給予一次性如下資助:
拔萃一期:20萬元/個;
拔萃二期:30萬元/個;
拔萃三期:40萬元/個。
19入選“涌泉奮進團隊”的企業主要負責人納入“明日之星”優秀企業家培訓計劃。
(4)載體支持
20入駐孵化器兩年內辦公場所租金全免,后三年享受50%減免(后補助)。
21兩年內免費享受大型科研儀器使用服務,后三年享受50%減免(后補助)。
(5)其他支持
22企業產品納入政府優先推廣使用名錄。優先進入各部門預算編制中的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的18%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的預留份額范圍。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可給予6%—10%的價格扣除。鼓勵小型微型企業與大中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小型微型企業占聯合體份額30%以上的,可給予2%—3%的價格扣除。
(三)卓越工程
1、入選條件
年銷售收入2000萬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重點支持三類企業:
瞪羚企業:連續2年年銷售收入增長率在20%以上;
小巨人企業:年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
先鋒企業:產品市場占有率居全國同類產品前3位,或上市前(正式啟動上市計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支持政策(11條)
(1)資金支持
23根據企業繳納稅收、吸納就業等情況,兩年內對符合支持條件的企業予以資金支持,支持資金額度分別為:
瞪羚企業:不超過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總額;
首次進入的小巨人企業:不超過當年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總額的50%;
首次進入的先鋒企業:不超過當年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總額的30%。
(2)信貸支持
24納入科技金融扶持項目庫,可享受貸款風險池風險補償支持,產生的貸款壞賬可享受風險池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風險補償。
25瞪羚企業享受一次30-50%的貸款貼息,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人才支持
26新入規企業團隊或主要負責人,享受一次性10萬元科研資助。
27遴選10個“涌泉領軍團隊”,每個享受一次性60-100萬元現金資助或購房補貼。
28入選“涌泉領軍團隊”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列入“商界精英”優秀企業家培訓計劃。
26與27兩項資助不重復享受。
(4)載體支持
29瞪羚企業使用大型儀器,兩年內享受50%費用減免(后補助)。
30瞪羚企業、小巨人企業、先鋒企業租用標準廠房的,給予30%-50%的費用補貼,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
31企業用地實行“一企一策”,優先予以保障。
(5)其他支持
32上市前企業的上市輔導費用由納稅地財政承擔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成功上市的,再享受市財政不超過250萬元的獎勵補助。
33企業產品納入政府優先推廣使用名錄。優先進入各部門預算編制中的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的18%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的預留份額范圍。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可給予6%—10%的價格扣除。鼓勵小型微型企業與大中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小型微型企業占聯合體份額30%以上的,可給予2%—3%的價格扣除。
四、步驟程序
(一)“涌泉計劃”實施流程
1、申請。企業于每年3月1日前將申請書和相關資料提交至工商注冊地所在縣市區(園區)科企辦;
2、核查。屬縣市區、園區落實政策的申請項目由縣市區(園區)科企辦核查后,組織同級部門確認;屬市級級部門落實政策的申請項目,由縣市區(園區)科企辦會同同級相關部門核查企業信息后,報市科企辦后,分送相關部門按程序審查確認;
3、審定。屬縣市區、園區落實政策的申請項目由縣市區(園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報市科企辦備案;屬市級部門落實政策的申請項目,由相關部門按規定送審,并報市科企辦備案。
4、公示。申請項目審定結果,審定主體要在《綿陽日報》等主流媒體上進行公示。
5、兌現。依據職責分工,由市級政策落實部門,以及各縣市區(園區)落實辦理。
6、監督。對于采用虛假材料等方式進入“涌泉計劃”的,市科企辦等職能部門,要采用協商、訴訟等程序予以追回。
(二)申請“涌泉計劃”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
2、綿陽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其他項目申請需要的資料(由政策落實部門確定,項目政策落實部門見附件2)。
在同一個申報期內,企業不重復享受不同階段支持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由市科企辦牽頭,市目督辦、科技局、人才辦、人社局、財政局、金融辦、經信委、國稅局、地稅局、市兩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團市委等部門配合,共同負責“涌泉計劃”的實施、督促和考核等工作。
(二)強化資金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用好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工業發展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科技保險補貼和上市獎勵資金等,支持涌泉計劃企業快速發展。
(三)強化過程管理。各級各部門要堅持“既給錢給政策,又加強管理服務”,深入企業一線,開展調查研究,實行全程跟蹤、過程管理,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同一個企業五年內在市內只能享受一次相同支持政策,嚴格禁止以公司登記變更等方式獲取多次政策支持。
(四)強化氛圍營造。要通過報刊網絡、廣播電視等平臺,采取推介會、座談會和新聞發布會等方式,積極宣傳實施“涌泉計劃”的目的意義和政策措施,吸引各類企業和人才來綿創新創業。堅持評選表揚創新創業先進典型、先進團隊,大力營造全民創業、競相發展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本《方案》從2015年1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1年。該《方案》由市科企辦負責解釋。
附件:1.涌泉計劃示意圖
2.涌泉計劃扶持政策
3.四川省人民政府支持綿陽科技城加快發展10條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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