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力實施八大工程促進在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的通知 | ||
索 引 號: | 008702103/2020-19407 | 發布日期: | 2020-09-04 |
文 號: | 宜府辦發〔2020〕12號 | 發布機構: |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力實施八大工程促進在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三江新區、臨港經開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在宜高校: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大力實施八大工程促進在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30日
大力實施八大工程促進在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市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7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十條措施〉的通知》(川人社發〔2020〕1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本政策措施所指在宜高校畢業生,是指宜賓籍高校畢業生、在宜高校畢業生(含入駐我市但非在宜就讀的本部畢業生)、來宜就業的市外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一、大力實施千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
從2020年起,全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每年拿出不少于1000個崗位單獨面向高校未就業畢業生招考招錄(聘);鼓勵我市各類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中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在中、省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列支。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家庭經濟困難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按600元/人的標準給予幫扶補貼;將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標準由1200元/人提高為1500元/人,并將湖北籍2020屆在宜高校畢業生納入發放范圍。所需資金在中、省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工業軍民融合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雙城服務局,各區縣政府和三江新區、臨港經開區管委會。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大力實施千名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工程
從2020年起,每年招募1000名以上高校畢業生從事“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特崗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切實解決基層人才緊缺問題。(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團市委,各區縣政府和三江新區、臨港經開區管委會)
三、大力實施千名高校畢業生報名參軍工程
從2020年起,每年支持1000名以上高校畢業生報名參軍,報效祖國。對在我市入伍的大學生,按照研究生畢業生3萬元/人、本科畢業生2.4萬元/人、專科畢業生2萬元/人、全日制高校本科在校生(含新生)1.2萬元/人、全日制高校專科在校生(含新生)1萬元/人標準發放一次性獎勵金。所需經費由各區縣財政安排,區縣征兵辦負責發放。在我市入伍的大學生,服役期間立功受獎的,獎勵金按現行標準的3倍發放,即:獲得榮譽稱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優秀士兵(學員)的,獎勵金分別按3萬元/人、1.5萬元/人、0.6萬元/人、0.15萬元/人、0.06萬元/人標準發放。所需經費由各區縣財政安排,區縣退役軍人局負責發放。全市每年從新招聘事業單位崗位中拿出一定數量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崗位(不含轉業士官安置計劃),定向招聘經宜賓市各區縣政府征兵辦批準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后復學取得學歷的大學生士兵)。全市定向招聘崗位數量原則上每年不少于19個。(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局,各區縣政府和三江新區、臨港經開區管委會)
四、大力實施千名高校畢業生創業工程
從2020年起,每年支持1000名以上在宜高校畢業生創業。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的,免除反擔保。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返鄉下鄉領辦、創辦農業企業,發展電子商務;對在我市創業的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發放創業補貼1.5萬元/人,所需經費在中、省、市、區縣就業創業補助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雙城服務局,各區縣政府和三江新區、臨港經開區管委會)
五、大力實施千名高校畢業生見習工程
從2020年起,支持不少于1000名高校畢業生到我市用人單位就業見習。對符合條件的,每人每月參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予見習單位就業見習補貼,見習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所需資金在中、省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雙城服務局)
六、大力實施千名高校畢業生援助工程
從2020年起,全市開發1000個以上大學生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失業一年以上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和建卡貧困戶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所需資金在中、省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雙城服務局,各區縣政府和三江新區、臨港經開區管委會)
七、大力實施萬名高校畢業生技能提升工程
從2020年起,每年對1萬名以上大學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所需資金在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專賬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雙城服務局,各區縣政府和三江新區、臨港經開區管委會)
八、大力實施購房穩就業工程
對在我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繳納一年社會保險并在就業所在區縣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300元/人·平方米標準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上限為5萬元。所需資金由各區縣財政承擔。(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和三江新區、臨港經開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雙城服務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