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持續深化對科技創新規律的認識,企業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擺位上升到新高度,在創新全鏈條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凸顯。
我國企業科技創新的進展與成效。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持續推進企業科技創新工作,在科技政策、科技計劃、基地平臺、資源開放等方面不斷加大對企業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推動我國企業在創新能力、創新水平、創新貢獻等方面均實現較大提升。一是完善落實激勵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制定支持企業加強基礎研究的政策措施,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升至100%,扎實落實好惠企創新政策。二是支持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通過“揭榜掛帥”“賽馬制”等方式,支持骨干企業牽頭組織實施產業化目標明確的重大科技項目。2021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立項的860余項中,企業牽頭或參與680余項,占比高達79%。三是支持企業建設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和平臺。依托企業組建170多家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了3個綜合類、22個領域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以及15家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四是加大科技資源向企業開放共享力度。通過搭建國家科研設施與儀器網絡管理平臺,超過4000家高校院所等單位的9.4萬臺(套)大型科研儀器向企業開放共享。五是培育壯大科技型企業。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量質齊升。截至2022年底,全國高新技術企業約40萬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數量約45萬家。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以占全國0.7%的企業總量,貢獻了全國70%以上的企業研發投入和全國38.2%的授權發明專利。
同時,與新發展階段對企業科技創新的要求相比,我國企業科技創新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參與國家科技創新決策的機制不健全,在國家科技創新政策制定等環節,企業的參與范圍、比例及話語權相對較弱;二是實施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機制待完善,企業作為出題人、答題人和閱卷人的作用發揮不夠,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力不夠強;三是對研發前端和重大創新的激勵不足,稅收政策對企業從事基礎研究和競爭前研發活動激勵不足;四是企業面向協同高效產業生態的融通創新機制不健全,高校、科研院所評價體系與企業通過創新提升競爭力的迫切需求對接不足;五是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的通道不暢。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向企業流動還存在障礙,重大創新基地和平臺在企業布局建設力度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
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的措施。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階段,企業是最具活力的市場主體,是科技創新的重要推動者,是高質量發展的微觀基礎,對經濟穩增長具有重要作用。同時,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向縱深拓展,科技與產業互動演進、加速迭代成為重要特征。企業依靠快速響應能力和靈活創新機制,正成為推動科技創新和引領科學前沿的重要力量。必須堅持全面系統創新,完善科技企業梯度培育體系,以戰略引領、政策整合、領域聚焦、協同合力構建支撐企業創新的生態系統,推動企業成為從創新決策、科研組織、研發投入到成果轉化全鏈條創新的主導力量。
一是加強分類指導,健全科技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健全“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科技型骨干企業—科技領軍企業—世界一流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第一,培育壯大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重點是“營造環境”。實施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倍增行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為創新的重要發源地。第二,發揮科技型骨干企業引領支撐作用,重點是“提升能力”。支持科技型骨干企業更多參與國家重大科技決策,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等。第三,研究優化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布局,重點是“優化布局”。研究提出科技領軍企業標準,篩選提出一批科技領軍企業名單。第四,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重點是“強化支撐”。引導企業持續加強研發投入,提高研發產出率,通過科技創新提升企業技術牽引和產業變革的創新能力。
二是完善決策咨詢機制,強化企業科技創新決策的主體地位。建立企業常態化參與國家科技戰略決策的機制,引導企業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部署開展創新。建立企業家科技創新咨詢座談會議制度,定期組織溝通交流。構建企業創新高端智庫網絡,引導支持企業提升科技創新戰略規劃能力。健全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的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機制,強化從企業和產業實踐中凝練應用研究任務。
三是優化項目組織實施機制,強化企業科研組織的主體地位。引導企業進一步聚焦國家當前亟需和長遠發展的重點領域開展攻關。擴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規模。支持中央企業、民營科技領軍企業聚焦國家重大需求,牽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國家科技計劃中產業應用目標明確的項目,鼓勵企業牽頭組織實施。
四是完善資源配置機制,強化企業研發投入的主體地位。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特別是提高基礎研究投入。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惠企創新政策扎實落地。建立金融支持企業科技創新體系常態化工作機制,持續深化與金融機構等合作,形成銀行信貸、專題債券、股票市場協同支持企業創新的金融手段。
五是構建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機制,強化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地位。提升企業作為需求側的成果吸納能力和轉化能力,健全產學研成果對接和產業化機制,加速推動高校、科研院所等產生的科技成果在企業轉化并產業化。結合國家重大工程、國家重大任務設計一攬子重大應用場景,推動企業新技術率先應用示范。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評價改革,完善分類評價機制。
六是深化人才引育機制,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支撐。推動國家科技人才計劃加強對企業科技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的支持。加強企業博士后流動站建設,擴大企業博士后招收規模,探索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吸引海外博士后的模式。開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員“雙聘”或“旋轉門”機制試點,推廣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
七是完善政策落實機制,營造企業創新良好生態。統籌推進企業創新各項政策落地落實,形成各類企業“創新不問出身”的政策環境。強化國家高新區、自創區培育科技型企業主陣地作用,引導高新區加大對企業技術研發、平臺建設等支持力度。優化“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孵化體系,提升創新創業載體專業化能力。